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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长特镁钙砖等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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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的攀长特镁钙砖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攀长特镁钙砖等

2.招标编号:AB201803050687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要求》。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20180401至20180630;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货币或承兑汇票;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2、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供应商≥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100万元。4、在攀钢没有本项目供货履历的投标人,应具有与攀钢规模、工况(钒钛磁铁矿冶炼、120吨及以上转炉、提钒工序)类似企业的供货业绩(第三方出据的交易、使用业绩证明)。5、本项目的攀钢合格供应商应提供与攀钢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具备技术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6、投标时,生产型供应商应注明品牌,流通型供应商应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证书。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进入攀钢及相关单位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代理人开办或管理的企业(含独资、控股、参股等)禁止投标。8、物贸公司退出的供应商,退出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允许投标。9、因出现质量事故在攀钢终止供货的供应商,未经使用单位技术验证不得参与同产品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11、在攀钢没有本项目供货履历的投标人应对项目中关于技术、供货、结算及合同保证金等相关要求作出书面承诺。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书证。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8年03月05日至2018年03月13日 14时00分,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中标人需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使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中标服务费费率详见招标文件。

“缴费须知”: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首页左下角中“攀钢区域投标缴费须知”,按通知要求进行充值缴费;链接网址:http://bid.ansteel.cn/ForePage/Skin/ViewDetail.aspx?id=12102&cmptypenum=2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3日 14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专用材料部

地 址:攀枝花

联系人:韩剑

电 话:0812-3391671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攀枝花

邮 编:617000

联系人:李永驰

电 话:0812-3381892

传真:0812-3391890

网 址: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3651081010)

账 号:2281 0101 0400 3593 9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数量

单位

1

超高纯镁钙砖

规格:MG-20A

镁钙质

216

2

镁质膨胀料

规格:MgO≥80%

镁质

18

3

超高纯镁钙砖

规格:MG-20

镁钙质

333

4

高铝可塑料

规格:Al2O3≥65%

Al2O3

3

5

镁质捣打料

规格:MgO≥83%

镁质

18

投标要求:1、产品使用功能验收,必须满足订货技术要求及现场使用效果。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扣量处理。不能使用时,该批次产品作退货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给买方使用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买方有权向卖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索赔。2、本次招标数量为季度预计消耗数量,实际送货数量及时间由买方通知按批次送货。卖方应严格按买方通知发货,不得超合同发货。卖方发货前到买方开具“攀钢直供料运输收料单”方可送货。经买方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卸货,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不予结算。3、产品实行零库存管理,期间的仓储、配送、计重(量)及装卸等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4、先货后款。5、本项目攀钢合格供应商投标时应100%响应招标数量。在攀钢没有供货履历的投标人,其投标数量不超过招标数量的20%;6、原则上,在攀钢没有供货履历的供应商中标数量不超过标的总数的20%,中标后应与使用单位签定技术(试验)协议,同意所提供的产品在试用结束后按照使用单位出据的试验结论办理结算。签订商务合同前,应按照中标金额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7、原则上,在攀钢没有供货履历的投标人应对上述供货要求做出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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